关于“共同债务及连带责任”的相关事宜,我们明确提示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获双方同意的约定,债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全体债务人共同履行全部债务。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连带债务之产生必须源于法律明文规定或是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协议。
针对超过自身份额实际承担债务的连带债务人来说,他们有权利向其他尚未履行债务的连带债务人追究超出部分款项,并可在该范围内享有与债权人同等的权利待遇,然而应保证既不侵害债权人的权益也不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