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便利店转让事宜,我建议您关注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首先,在谈妥房租、店铺运营设备以及装修等转让项目的具体金额后,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以达成共识。
为了确保您能优先获得店铺的
使用权,在协商过程中,我们可以预付适量
定金给收款人,并由其开具清晰明确的定金收据,包括时间、金额以及定金用途等详细信息;
其次,双方务必签订明确详尽的店铺转让协议及
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各自的权益与责任;
再者,确认转让方的合法身份,即证实他是否确实拥有该店内房地产的所有权。
如系店铺的经营者和业主为同一个人,请务必核实并查看店铺的
房产证、
营业执照、
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法律文件是否齐备,同时,也可预先了解此次转让的预计价格和所涉及的房租费用;
签立正式合同之后,依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缴纳转让费用;
倘若店铺经营者同时又是业主,那么您还需要检查其与房产持有人之间签订的初始合同,并查询是否具有转让的合法授权。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
签订合同时,希望涉及到的三方能够同时出席,并签署相应的证书;
在此非常重要的环节,我们强烈要求您查明店铺转让的真实原因和之前存在的任何
债务问题,并在
合同条款中加以明确说明,从而规避可能出现的
转让合同风险;
另外,请务必提前了解您有意愿入手的商铺所在位置是否存在市政
拆迁计划,防范被不实承诺所蒙骗;
最后,作为转让方,他们有义务协助您申请办理资产转让变更手续。
因此,作为接手方,您需要尽快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更名登记手续,以确立经营活动的合法地位;
而为了避免房东对此产生任何异议,强烈推荐您在签订合同之初就已与房东约定,确认其有权利进行转让以及享有优先续租权,且房东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干扰店铺的正常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