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帮助信息犯罪者能否进行取保候审这一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关注其到底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具体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司法机关可以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1.预计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面临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责任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风险加剧;
3.由于突发重病、生活无法自我料理等原因造成生活不便,或者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执行取保候审同样不至于引发社会危害性;
4.羁押期即将期满且案件处理尚无定论,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具体来说,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