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践合同在法律上的生效条件主要包含三点:
首先,各方
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各项条款
协商一致并签署协议;
其次,该份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准则;
最后,必须有实际的实物交付过程。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二款明文规定:
“依法订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即产生
法律效力,但如有法律特别规定或各方另行约定的情况则例外”。
若该合同系根据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要求,需要办理审批等相关程序的,须遵照相应规定执行。
若因未办理这方面的审批手续而对
合同生效造成影响,并不必然导致其他条款及履行报批义务相关条款失去法律效力。
对于应当办理申请审批等手续的当事人未能履行该项义务的,可向对方提出责任追究。《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第
一、二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