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向法院提出有关其配偶在婚前所进行的财产转移行为调查申请,法院通常会积极予以支持和处理,并依法确定相关事实及其影响。
此外,根据我们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当夫妇双方在婚姻持续期间内,其中一方被发现存在明显的转移财产行为,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对这些财产进行正式的分割操作。
假如在离婚时,一方有意隐藏、转移、折现、销毁属于夫妻两人共有的财产或者故意制造谎言以图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益,那么在对这部分共同财产进行划分时,对于那些隐藏、转移、折现、销毁共同财产或者故意制造债务的人,将可能面临减少分享或是无法分享这部分财产的惩罚。
而当离婚协议签署并执行以后,如果另一方在后续阶段通过调查发现了此类违法行为,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新的诉讼请求,要求重新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配。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个人收集证据材料确实存在难度或挑战,可以按照法院设定的时间期限往前提前七天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执行取证工作。《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