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离婚专题 > 协议离婚应该如何才有效

协议离婚应该如何才有效

离婚方式通常分为两类:根据协议达成共识的离婚和通过法律程序判决的离婚。②对于协商离婚,下列因素必须得到满足:1.协议离婚的切实可行的条件是,婚前依法完成并经主管机构批准的结婚证件的夫妇。也就是说,它既不包含非法同居的伴侣,也排除所谓的“实事婚姻”;2.达成共识的条件需要做到双方意愿一致,即配偶双方就离婚事务达到协商一致的态度,而且该态度必须真实且自愿。若由于受到对方或其他人的欺骗、威胁或者因为严重的误解造成的离婚意愿,则无法实现;3.最后还有其它必要的条件,比如已经具备适当解决子女和财物问题的法定前提。所谓适当的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在此方面达成的协议。其中,适当地解决子女问题包括,未成年子女人物的监护责任由哪一方负责,子女的养育费和教育费用应如何承担及保管,以及子女的姓氏是否应该变更等事宜;至于财物问题,包括如何公平地划分和处理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应当怎样分摊,房屋使用权的归属,对于生活有困难的一方如何提供援助等等。③提到的婚姻形式要求,就是进行正式注册登记。在婚姻登记登记离婚后,其有效性便得以确认。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的结束、财物的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无异议,在达成离婚协议后,他们将直接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如果相关部门接受了申请后,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只要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下字印,并各自保留一份备案,再交还给婚姻登记部门保存,同时收回结婚证件,颁发离婚证明,这就算是完成了离婚手续,换句话说,也可以说是协议离婚的效力得到了确认。《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新修订:2024-03-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