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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死缓后能不能变更

在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之后,您仍有改变刑法的机会存在。
若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未再次触及法律红线,亦无任何尚待揭示之罪行,那将意味着两年的考验期满后,刑法将给与您由死刑转变为无期徒刑的回报;
反之,若是在这缓刑考验期间您表现出了重大立功行为,那么就是有可能将您的刑期减轻至25年有期徒刑
关于何为“重大立功表现”,我们为您提供如下六种例子:
(1)制止他人实施严重的犯罪;
(2)向司法机关举报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并经过证实属实;
(3)具有创造性的发明或显著的科技创新;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曾出于自卫而英勇解救他人生命;
(5)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过程中有出色表现;
(6)对国家和社会其他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
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最新修订: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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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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