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
承包主体及承包范围之划分,工程承包可以被划分为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以及
劳务分包四个大类。
其中,工程总承包系由具备充分之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全面统筹从工程建设项目之勘察、设计、采购至施工等全过程,亦有可能包括工程施工以及工程施工图设计等某些关键环节的建设执行;
而特许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则需在总
承包合同的约束下,确保对工程建设的品质、安全性、工期进度以及成本预算等各方面负起应有之责。
至于专业承包则意味着项目建设单位有权利将其工程项目中的某项专业工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
招标方式发包给拥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进行操作。
作为专业承包人,他们需要直接向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与后者签订专业承包合同,并就工程施工的质量
保证、安全防护、工期安排以及成本规划等方面担负起应有的责任。
凡涉及专业工程的分包,如总承包人将其自身工程中的某些专业工程依法转包给具备同样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执行,即可视为专业分包。
在此情况下,尽管专业工程进行了全面的分包,但总承包人仍需依据承包合同继续对项目建设单位担当起专业工程的全部责任。
而在专业分包的前提下,专业分包人必须遵守总承包人的管理规定,同时需对项目建设单位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最后,劳务分包则是总承包人、专业承包人或者专业分包人将整个工程项目或者其部分劳务作业分包给已经具备劳务承包资质的企业来进行操作。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雇用的劳务作业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其负责的所有工作任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
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