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有期徒刑缓刑这一问题,通常情况下,此种判决结果将会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
社区矫正,即无需采取坐牢等强制性措施。
按照我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之明文规定,若对于被追究
刑事责任者处以
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其同时满足如下四个基本条件,那么便可被宣告为缓刑,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所犯之罪行情节相对轻微;
其次,该
犯罪嫌疑人具有强烈的认罪悔过意愿;
再次,其行为并未构成再次
触犯法律的潜在威胁;
最后,针对
犯罪人所在的社区环境,宣告缓刑不会带来任何显著消极影响。
另外,需注意的是,倘若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还涉及其他
附加刑的
处罚,此部分
刑罚仍然需要得到相应执行。
至于第七十六条之规定,专门针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阐述,在
缓刑考验期限之内,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在社区范围内接受改造和监管;
若在缓刑考验期内无违反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发生,那么到缓刑考验期满之时,原先所做出的刑罚就将不再予以执行,同时由法院对外正式宣告这一消息。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
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