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婚前男方已经贷款买房婚后没加名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男方已经贷款买房婚后没加名算共同财产吗

加了名就己经成为了共同财产,即使婚前一方单方全额付款购买,离婚时同样平均分割。有些事做了就没办法变更了,除非后来加名这个人主动放弃对房屋的产权,并有书面文字,最后再公证。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新修订:2024-02-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