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企业
注册资金可以变更,可以增资或者是减资。
减少
注册资本,必须做出股东大会的决议。
还需要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提前清偿,也可以要求提供
担保。
有限责任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万元人民币(外币可以按汇率结算)外资的股份有限企业则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外币可以按汇率结算)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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