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破产后的债务如何处理
企业申请破产后,债务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由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对财产进行清理、变价。然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第一顺序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前者如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等,后者如为债权人利益继续经营发生的债务。接着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金。之后是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比例分配。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务消灭。个人申请破产,目前在我国仅在深圳试点个人破产制度,依当地规定,符合条件的,部分债务在一定期限后可豁免。
二、申请破产后欠款如何处理
企业申请破产后,欠款按法定顺序清偿。首先,由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对财产进行清理、变价。之后,按以下顺序清偿债务:一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前者如破产案件诉讼费用,后者如为继续经营而产生的债务;二是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金;三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保费用和所欠税款;四是普通破产债权。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比例分配。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个人目前在我国仅特定地区试点个人破产制度,也是按类似原则处理债务。
三、申请破产后负债清偿顺序是什么
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申请破产后的债务如何处理,除了大家关注的债务清偿优先级,还有两个易被忽视却关键的关联问题:一是破产清算阶段,债权人应如何规范申报债权、债务人需配合哪些法定程序,这直接影响债务处理的进度与结果;二是破产程序终结后,剩余未清偿债务是否能彻底免除,不同主体(企业/个人)的规定存在差异。如果您正面临破产相关困惑,比如不确定自身是否符合破产条件、债务处理的具体操作步骤、剩余债务的后续影响等,无需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理清流程、规避风险,给出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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