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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超过3年法院受理吗?

欠条超过3年法院受理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5 08:29:53 已帮助19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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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超过3年法院受理吗?
【问题解析】
欠条超过3年法院会受理,只要不超过诉讼时效
债权人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且债权人不能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将导致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且除去该情形影响,尚未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在债权人的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合法的情形下,债权人的诉请将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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