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出租方可解除合同,视为违约,超15天不交房租,合同约定,交房租已经半年,一直拖着不交房,承租人未开业,按季付款,我将门面出租,与承租人签订了出租合同,租期三年,2025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下面为你分析目前的状况以及你可以采取的措施:
承租人违约事实分析
你与承租人签订了为期三年(2025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的门面出租合同,约定按季付款。然而承租人已经半年未按约定支付房租,并且一直拖着不交房,其行为明显违反了合同中关于按时支付租金的约定。根据合同中“超15天不交房租,出租方可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的条款,承租人已经构成违约,你有权解除合同。
可采取的措施
1. 书面催告
- 你可以向承租人发出书面的催款通知,明确告知其已经拖欠租金的事实、拖欠的金额以及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同时,在通知中限定一个合理的期限(比如5 - 7天)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租金,否则你将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 书面通知可以通过邮政快递(最好选择EMS)的方式送达,并保留好快递底单和查询记录,以证明你已经履行了催告义务。
2. 解除合同
- 如果承租人在你限定的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你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正式向承租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中应明确指出因承租人拖欠租金的违约行为,你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比如10天)搬离租赁门面,结清所欠租金、水电费等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 同样,解除合同通知也建议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送达,并保留相关凭证。
3. 收回门面
- 在解除合同通知规定的搬离期限届满后,如果承租人仍未搬离,你可以在有第三方见证(如物业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等)的情况下,收回租赁门面。同时,对门面内承租人遗留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并妥善保管,通知承租人在一定时间内前来领取,否则你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追究违约责任
- 你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租金、违约金等费用。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你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因违约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如租金损失、重新招租期间的空置损失等。
- 如果与承租人协商不成,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记录、催款通知、解除合同通知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你可以按照上述步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2026-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