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未
离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
抚养孩子义务,可以
起诉要
抚养费。
何谓不履行
抚养义务?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抚养义务与抚养费绝不能等同。
夫妻双方
分居期间,一方未支付抚养费并不必然意味着其未履行抚养义务。未与孩子共同生活一方在分居期间负担了孩子的保姆费或为孩子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医药费等也可以视为履行了相应抚养义务。
此外,由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
夫妻财产往往处于混同状态,因而分居期间,一方虽然未替孩子购买生活用品等,但是其为家庭生活偿还了房屋、车辆贷款等,也属于为孩子创造了生活条件,应被视为履行了抚养义务。
因而,在判断父母一方是否未履行抚养义务时,应当综合考虑双方分居时间的长短、分居期间夫妻双方的财产、收入状况、孩子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
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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