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分公司能签经济合同,但是
签合同的分公司必须要存在有
营业执照,而且还要有总公司的
法人的签字。因为分公司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
签订合同后产生的
民事责任需要由总公司承担。
如果分公司超越
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
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
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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