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征地出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一般就开始征收了,在四十五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内容】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七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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