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54条规定,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孩子,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其实这个情况于情于理都是应该继续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毕竟血溶于水,常人也是更能信任亲生父母对孩子的照顾和抚养会更尽心尽力一点。
【法律依据】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十四条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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