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效力专题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是中国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其不得与中国的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委托当地外事服务单位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其他单位办理。
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常驻代表机构租用房屋、聘请工作人员,应当委托当地外事业务单位或者中国政府指定的其它单位办理。
最新修订:2024-02-2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