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标准时,若有固定收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
(二)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
(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抚养费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十六至十八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付。
(五)最终确定抚养费数额要考虑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和孩子实际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