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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虚假行政诉讼

民法院防范虚假诉讼的要点包括:应当对案件事实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对虚假诉讼参与人严厉惩戒。对交付事实严格审查,通过立、审、执各部门的加强协调配合来预防虚假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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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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