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与事故的发生并无直接联系,也不是判断事故责任的依据。所以事故责任需要根据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
若是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的,无证驾驶中的处罚单独处理;若是三轮车属于非机动车的,不需要驾驶证即可上路行驶。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
1、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
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例如某人无证驾驶,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也没有任何驾驶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对因后车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2、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过错在民法上有两种形式:客观上的过错和主观上的过错;
所谓客观过错,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违反法律的事实,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构成过错;
主观过错,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过于自信、疏忽大意等主观意识状态;
在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由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在存在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当事人过错的场合,例如,机动车超速行驶,而被撞的行人又闯红灯,便面临一个对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进行比较的问题。
二、无证驾驶三轮车被撞责任划分标准:
(一)三轮车属于非机动车的:
1、一方全责一方无责: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负全责的,机动车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2)双方均为非机动车的,全责方承担100%赔偿责任。
2、一方主责一方次责: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主责承担80%,非机动车次责承担20%;机动车次责承担40%,非机动车主责承担60%;
(2)双方均为非机动车之间:主责方承担70%,次责方承担30%。
3、同等责任:
双方各自承担50%责任。
4、不确定责任:
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二)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的:
1、一方全责一方无责: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负全责的,机动车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2)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全责方承担100%赔偿责任。
2、一方主责一方次责: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主责承担80%,非机动车次责承担20%;机动车次责承担40%,非机动车主责承担60%;
(2)双方均为机动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