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次起诉离婚原告缺席的
处理方式:如果原告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
撤诉处理。
2、但如果已经审理终结,原告不参与定期宣判程序的,则法院可以缺席进行判决。判决后,进行公告,公告到期后,判决即发生
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