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在国外签合同用英文还是中文名

在国外签合同用英文还是中文名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自然人签名时,应签署真名(现用名、法定姓名),并应签署全名。在国外签订合同,还是建议将中文名和英文名一并使用,或仅仅使用现用中文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最新修订:2024-02-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