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
(2)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
(3)在国家有关商业银行或其他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开立账户;
(4)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
注册资金和必需的经营资金;
(5)
实收资本不得少于
注册资本。
2.具有
还贷能力。
(1)资产负债比例合理,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2)有连续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产品具有稳定的销量渠道。
3.资信程度良好,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没有违约记录。
4.经营管理科学规范,有健全的现代企业人、财、物、产、供、销管理制度,必要的管理机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
5.能按照规定提供有效可靠的
反担保措施。
6.优先支持项目。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及本区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导向的项目;
(2)节约能源、降低物耗、提高质量、发展市场短缺点名优新产品、高新技术产业的项目;
(3)扩大出口创汇,引进新技术,消化、吸收、创新及替代进口的项目;
(4)吸纳劳动力多、增加就业机会和税收收入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