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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行政登记纠纷起诉条件是什么

土地行政登记纠纷起诉需具备这些条件:其一,原告必须是与土地行政登记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的主体,像那些土地权益因登记行为而直接受到影响的土地使用者等。

其二,要有明确的被告,通常就是作出土地行政登记行为的行政机关。

其三,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依据,倘若请求撤销错误的登记,就得指出登记的具体错误之处,并提供诸如土地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作为证据

其四,要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以及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畴。

土地行政登记纠纷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

并且,要在法定的起诉期限内进行起诉,一般是从知晓或者应当知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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