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未尽到妥善保管与处理义务的,对于行纪货物或权利的灭失、毁损应负赔偿责任。
对于鲜活商品或者其他不容易保管的货物,行纪人还可以及时处理,以便保证委托人的利益。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三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