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
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
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10、保险调查。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不同原因造成的伤残,可以做伤残鉴定的医疗机构是不一样的。
例如因工伤造成伤残的,做伤残鉴定的医疗机构由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