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抵押担保专题 > 服刑期间妻子用我的名义去银行贷款,这个钱我要还吗

服刑期间妻子用我的名义去银行贷款,这个钱我要还吗

服刑期间妻子用我的名义去银行贷款,这个钱我要还吗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3-04 04:04:10 已帮助209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服刑期间妻子用我的名义去银行贷款,这个钱我要还吗
原则上在你服刑期间,你妻子是不可能以你的名义办的下贷款的,如果确实办下来了,那应该是存在银行业务员违规办理的情况,你可以向银行投诉处理,如果属实,这笔款你是不用还的。但是如果你妻子借这笔款是用于家庭的开支,用于孩子的医疗,教育等支出,那这笔债务也构成夫妻共同债务,你还是要承担偿还责任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