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双方确实没有共同生活,那应该退还彩礼。我国规定结婚自愿、离婚自由,夫妻任何一方都有要求离婚的权利和自由,请求离婚是男方的权利。所以,如果是到法院起诉离婚:女方无权要求男方赔偿“名誉损失费”。也就无所谓“赔偿多少”了。但如果是和男方协议离婚:你可以向男方索要赔偿,要多少都可以,只要他答应给就行。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