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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孩子想把户口迁回娘家,当地派出所说要离婚证,我不想离婚能迁回吗

女方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娘家。离婚户口迁回娘家首先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原籍的办理程序: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注:因婚姻变化需分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办理。属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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