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解除合同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若案件事实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特殊情况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
(三)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上诉案件的期限为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审理裁定上诉案件则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四)实际处理时间可能受送达情况、鉴定等因素影响,需及时关注案件进展。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