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声明,继承人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2、如果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继承人为接受继承,如果作出书面表示的视为放弃继承。
3、对于受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4、如果受遗赠人到期不进行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赠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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