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组织招募、运送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招募、运送的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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