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事故责任清晰划分后,若对方无故不配合,与自己的保险公司沟通,按正常流程提交事故认定书、维修发票等理赔材料,由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审核理赔。
(二)再次联系对方,说明快速理赔优势和对双方的便利,若对方仍拒绝,告知其不配合可能影响自身权益,如后续理赔繁琐。
(三)若因对方不配合产生额外损失,如交通费用等,在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先尽量通过保险公司正常流程解决理赔,若无法解决,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双方达成快速理赔的合意可视为一种约定,对方不配合属于不履行约定,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