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涉外专长专题 > 倾销补贴专题 > 反倾销税 是什么意思?

反倾销税 是什么意思?

反倾销税 是什么意思?
无论是倾销行为还是补贴行为,其实都是贸易中的一种手段,但这样的手段往往就会给其他的竞争对手造成一定的压力,严重的时候会影响市场交易的秩序。因此才会出现反倾销、反补贴的措施,这也是为稳定市场交易秩序,打击不正当竞争作出的。在正常情况下,反补贴措施是打击不公平竞争和出口的主要方式,倾销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为WTO所禁止。
2024-02-24 22:53:04 已帮助149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反倾销税 是什么意思?
专业分析:
反倾销税是指进口国海关对外国的倾销货物,在征收关税的同时附加征收的一种特别关税,其目的在于抵制倾销,保护本国内产业。政府机构认为必要时,在调查期间,还可先对该项商品进口暂时收取相当于税额的保证金。如果调查结果倾销属实,即作为反倾销税予以征收;倾销不成立时,即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反倾销条例》第三十七条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
第三十八条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九条反倾销税适用于终裁决定公告之日后进口的产品,但属于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四十条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第四十一条反倾销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对未包括在审查范围内的出口经营者的倾销进口产品,需要征收反倾销税的,应当按照合理的方式确定对其适用的反倾销税。
第四十二条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第四十三条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并在此前已经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反倾销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威胁,在先前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后来作出实质损害裁定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反倾销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收取;低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退还或者重新计算税额。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