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设立不当得利债务的条件:1。一方受益;2、另一方受损;3、一方受益与另一方受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受益人获得利益没有合法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履行道德义务的支付;(二)债务到期前的清偿;(三)知道没有支付义务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取得的利益不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