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女方无分割权,可在日常沟通中尊重该事实,避免不必要纠纷。
(二)若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女方可收集共同还贷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主张分割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
(三)若房产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与对方友好协商分割比例;协商不成可准备相关购房凭证等材料,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四)若存在赠与、约定等特殊情形,找出相关协议等证据,以此作为房产分割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