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前补充证据
与对方沟通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以确认借款事实和金额;查看有无证人,让其出具证言;若为转账支付借款,打印银行转账流水。
(二)起诉时积极应对
即便证据不充分也可立案,法院会依据现有证据审理。庭审中清晰阐述借款过程和诉求。
(三)应对对方不同态度
若对方承认借款,法院会据此裁判;若对方否认,且己方证据不足则可能败诉。
(四)一审败诉后的处理
若一审败诉,在上诉期内上诉,二审继续补充证据争取改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