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方坐牢,可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就变更抚养权事宜达成一致。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进行沟通。
(二)若协商失败,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对方坐牢的证明材料等,以证明对方无法继续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对方坐牢属于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正当理由,符合此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