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遇见这样的咨询:外省市户籍的女方离婚后与北京市户籍的男方结婚,女方的孩子可以投靠继父落户北京吗?众所周知,落户北京的难度不亚于攀登珠穆朗玛峰,但在政策的导向下,依然有迹可循。
首先要承认的是,继子女是可以投靠继父落户北京的,但是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受理条件?
(1)生母与继父必须结婚满三年以上;
(2)申请人由生母抚养、监护的时间必须满三年以上;
(3)申请人(即继子女)必须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4)继父身边没有子女。
包括:
①继父事实上没有子女,即从未生育或者收养过子女;
②继父和前妻只生育了一个孩子,并且孩子判给前妻抚养三年以上;
(5)原则上只能解决一名子女投靠继父落户;
(6)继父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7)投靠继母落户的条件,参照投靠继父的条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