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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怎么理解

民法典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怎么理解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19 11:16:26 已帮助29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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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怎么理解
1、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意思是第三人不知道真实情况时,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例如抵押动产时,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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