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人员进入被执行人住所,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比如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并向被执行人出示,以保证执行行为合法合规。
(二)进入住所后若被执行人在家,执行人员应明确告知其需履行的义务,如支付款项等,进行必要的沟通和督促。
(三)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按照规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情节严重时还可对其罚款、拘留。
(四)若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会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执行人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