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遗产继承专题 > 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是什么

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是什么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保管遗产。在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通知继承开始,并分割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最新修订:2024-03-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