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量不成,就
诉讼。根据你所叙述的情况已符合
离婚要求。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议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碎,调解无效,应允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允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另一半者与他人同住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凌虐、抛弃家庭人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家
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碎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议离婚诉讼的,应允予离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