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关联性。先确定家友和贷款案的关系,若为证人,要如实陈述所知事实,提前准备相关真实信息,了解庭审纪律和如实作证义务。
(二)积极应对。如果家友是被告等当事人,要重视诉讼,协助其收集有利证据,像还款记录、沟通凭证等。
(三)聘请律师。家友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考虑聘请律师代理案件。
(四)重视出庭。家友不愿出庭,证人可能使证言不被采信,当事人可能面临法院缺席判决带来的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证人有如实作证的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