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进看守所30天后办理取保候审,首先要确认是否符合适用情形,如是否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等,或是否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等情况。
(二)准备好书面申请,在申请中清晰说明申请理由,比如阐述符合哪条取保候审适用情形,同时表明拟采取的保证方式,是保证人保证还是保证金保证。
(三)提交申请后,要做好等待办案机关审核的准备,因为办案机关会综合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