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未实际收到朋友交付的款项,不用进行转付。朋友称已打款,需拿出转账凭证等证明钱到了你账户。
(二)若朋友无法提供有效交付证据,不用承担未转付责任。
(三)若朋友提供凭证但账户未收到,要协助朋友向支付机构或银行查询款项去向。
(四)留存与朋友的沟通记录等证据,以防后续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在未收到款项的情况下,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