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作为公众性企业,尤其是在绝大多数银行已经上市之后,公众形象变得尤为重要。如果在催收工作中发生了负面情况,将会对外包单位及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规范程度是由服务商的催收理念、催收手段、人员素质和管理能力等要素所决定的。
2、催收率是最为直观衡量判断供应商能力的标准。它是由服务商的催收手段、人员素质、软硬件配备、管理能力、社会相关资源的要素所决定的,是各家服务商综合能力的体现。
3、对于银行而言,供应商的确定是经过招标,行长签字确认的。如果合作期内某个供应商出现问题,不论是取消服务资格还是将其替换,对于银行当事人而言都是非常麻烦和被动的。因此,对于有着较为丰富外包经验的银行来说,在关注催收率的同时,也会关注服务提供商的成本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