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购房离婚时财产划分分多种情况,一方婚前全款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个人财产不分割;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产归首付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分割;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按出资比例或平均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情况,因其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前且产权登记明确,所以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自然不参与分割。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并登记在首付方名下,虽然房产登记在首付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其对应增值也与夫妻共同投入有关,所以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进行分割,一般由获得房产一方补偿另一方。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按出资比例分割体现了公平原则,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双方对该房产共同共有,通常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若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